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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旅”商标引发跨国之争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时间:2008-03-11
日前,一场由“国旅”商标而引起的跨国纠纷突然爆发,纠纷双方分别是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以下简称中国国旅)与中国国际旅行社(美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国旅)。
据介绍,中国国旅成立于1954年,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旅行社企业集团之一,也是中国500强企业中唯一的旅游机构和世界旅游组织中国地区唯一的成员。美国国旅则是经美国旧金山市政府和加利福利亚州政府两级政府批准并合法注册成立的经营公司。2003年3月,其向美国专利商标局申请商标?穴文件号为SN 78-233-791?雪,2005年7月,该商标被核准注册,商标注册号为2-973-156。
2006年11月中旬,在国家旅游局主办的“2006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现场,中国国旅发现参展的美国展团中,有一家名叫“中国国际旅行社(美国)有限公司杭州办事处”的公司,除了公司名称与自己惊人相似,其四处散发的名片、出团计划、2007年台历等宣传品,都使用了和中国国旅一模一样的“地球圆形”和“CITS”商标;其网址、邮箱地址,也均使用CITS字样。
2007年11月,中国国旅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中国国际旅行社(美国)有限公司杭州代表处涉嫌不正当竞争,并涉嫌违法使用“中国国际旅行社”字样及“CITS(国旅英文简写)商标,要求其撤销公司名称、网站等所有不正当竞争和侵权行为,并索赔人民币50万元”。
中国国旅认为,其自1954年成立时就开始使用“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的企业名称,下属企业也一直在名称上使用该公司商标。“中国国际旅行社”、中国国际旅行社地球图形、“CITS”和“国旅”都是该公司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其对这些商标享有专用权。1999年,中国国际旅行社地球图形、“CITS”和“国旅”被国家工商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同时,上述商标已在包括美国在内的全球59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注册。
美国国旅负责人俞军则表示,美国国旅在美国申请注册“国旅”商标时,中国国旅在美国的商标保护已经过期,由于没有及时维护,中国国旅已经失去了对该商标的专用权。2003年,美国国旅申请注册“国旅”商标,2005年获得了美国当地政府授权,正式拥有了该商标。企业名称、地球图形商标及“CITS”商标,都是公司在美国依法注册取得,受美国法律及国际条约保护。“中国国际旅行社(美国)有限公司杭州代表处”也是经中国国家经贸委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核批准、登记申请人常驻中国的代表机构,理应依法受到中国法律以及相关国际条约的保护。
记者从美国国旅获得了一份该公司在美国进行商标注册的影印件。该商标注册影印件表明,美国国旅拥有“国旅地球”商标的注册日期是2005年7月19日。
中国国旅则认为,俞军明知“中国国际旅行社地球图标”为前者的注册商标,在此情况下仍在美国恶意抢注该商标,其行为不但侵犯了中国国旅的名称权、商标权,也构成了不正当竞争,且其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后,美国国旅提出管辖权疑义,称本案属于重大涉外案件,基层人民法院不享有级别管辖权,且中国国旅并未在美国注册过涉案商标,因此美国国旅并未侵犯申请人的商标专用权。此外,法院既然清楚地将本案案由确定为不正当竞争纠纷,并未确定为侵权纠纷,则理应由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审理。2007年12月,该申请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驳回,美国国旅随后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尚未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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