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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人抢注LV案终审败诉

来源:《北京商报》  时间:2008-04-17


  16日,武汉服装商人王军和国际品牌路易威登(LV)集团之间的商标抢注纠纷终于有了一个决定性的结果。终审维持一审判决,王军不得再使用涉案的“LV”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16日,王军代理律师湖北某律师事务所陈文峰表示,王军已经决定对知识产权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起诉讼。
  因为终审认定王军手中的“LV”商标无效,所以,此前知识产权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给予王军“LV”的商标以及专利,也是不合法的。
  一位业内分析人士表示,在国家专利局或者专利复审委员会与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不存在过错、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在合法的情况下,无论王军提起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都不可能胜诉。
  2002年,王军发现LV在中国仅申请了服装、皮具、珠宝和贵重金属类的商标权,同时LV在中国的产品专利上完全空白。
  于是,王军向国家知识产权总局申请注册了英文“LOUYIVEITEN”和中文“路易威登”商标,以及“LV”手袋、吊牌、面料、饰物、服饰口袋的外观图形专利。(记者 郭莹 任思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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