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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机关打击“傍名牌”保护知识产权成果显著

来源:《中国工商报》  时间:2008-04-24


  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之际,笔者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去年8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成果显著。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在专项执法行动中,共查处“傍名牌”不正当竞争案件6019起,案值达4.12亿元。对此,社会各界反响强烈,特别是一些饱受“傍名牌”侵权之苦的知名企业更是拍手称快。

  查处“傍名牌”力度不断加大

  面对近年来愈演愈烈的“傍名牌”现象,全国各地工商机关积极采取措施,严厉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早在1999年4月,针对商标专用权与企业名称权冲突日益严重的问题,国家工商总局印发了《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工商标字〔1999〕第81号)。该文件实施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商标专用权与企业名称权冲突的问题。
  此后,国家工商总局不断加大对“傍名牌”行为的打击力度,多次组织部署查处“傍名牌”重大不正当竞争案件,加强对知名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组织查处了一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涉及一些国际知名企业。工商机关还依法保护了雅诗兰黛公司、可口可乐公司、安海斯·布希公司、松下电器以及皮尔·卡丹公司等国际知名企业的知识产权。特别是2004年,国家工商总局解决了侵犯美国雅诗兰黛注册商标的不适宜企业名称问题,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表扬,并赢得了社会各界以及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

  专项执法行动效果明显

  2007年8月至12月,为进一步加大对“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国家工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各级工商机关从加大办案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健全长效机制、组织业务培训、加强宣传教育等5个方面,认真开展专项执法工作。
  明确查处重点,加大办案力度。各地工商机关综合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正确把握“傍名牌”的本质特点,对涉嫌“傍名牌”的案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国家工商总局先后3次召开工作会议对打击“傍名牌”工作进行部署,并将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诉案、合肥荣事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诉案等8件大要案件作为重点督办案件,协调各地调查处理。各地工商机关认真落实工商总局部署,并以此为突破口,进行重点调查和查处,带动整体工作的深入开展。
  总结办案经验,强化日常监管。各地工商机关在专项执法行动中,结合食品安全、企业信用分类管理、经济户口管理等工作,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商品、重点行业的检查力度,对巡查时发现的“傍名牌”案件线索及时上报,将日常巡查与专项执法有机结合,实行静态与动态监管相结合,以确保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工作做到监管有序、配合有方、打击有力。同时,各地工商机关注意积累成功经验,及时总结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江西省工商机关在查处“傍名牌”行为时,实行“五查五看”制度,即一查商品商标,看是否近似;二查商品名称,看是否使用知名商标做商品名称;三查包装、装潢,看是否与知名品牌近似;四查商号,看是否与知名品牌重名;五查广告,看内容是否突出使用知名商品名称。
  完善防范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工商机关在积极做好案件查处工作的同时,针对各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和规律,认真研究各种防范措施,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浙江省义乌市工商局对该市175家品牌鞋服商店全部实行备案制度,建立了书式档案库和电子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了索证备案制、证件审核制、完善发牌公示制。
  组织业务培训,准确运用法律。鉴于“傍名牌”和仿冒行为表现形式复杂、涉及法律法规较多的实际情况,各地工商机关纷纷将强化业务知识培训作为专项工作的重要一环,大力提高执法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积极促进专项工作的开展。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执法氛围。为提高广大群众对打击“傍名牌”专项行动的认识,各地工商机关按照工商总局的部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加强法制宣传,让群众在生动的案例中受到教育,增强维护名牌的意识,自觉抵制“傍名牌”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网站网址和举报电话,积极发动人民群众监督举报,使打击“傍名牌”专项行动形成了全面动员、上下联动的氛围。山东省工商机关在工作中坚持“四个到位”治理“傍名牌”。一是宣传到位,向经营者发放“提示单”,并在电台设专栏讲解辨别方法、责任追究、处罚标准等相关知识。二是社会监督到位,设立专门举报电话。三是法规发放到位,派专人把相关法规汇总后发放给执法办案人员,人手一册。四是打击清理到位,对辖区内经营名牌商品的网点进行了地毯式的检查,指导有关企业积极防范。

  打击“傍名牌”继续深入

  “傍名牌”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对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力极大,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公害,严重侵害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负责人表示,今年工商机关在认真总结有益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傍名牌”执法行动。
  首先,深入研究当前假冒、仿冒、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及成因,认真解决当前执法面临的法律瓶颈,重点打击利用境外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合同、协议、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在境内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的行为。
  其次,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及时出台打击“傍名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打击“傍名牌”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政策界限。
  再次,认真梳理投诉案件线索,以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的企业为执法重点,继续选择一批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为总局督办案件,组织涉案省市工商机关进行查处。
  最后,积极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工作,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傍名牌”行为的特点及类型,完善有关立法;同时,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从而有效打击“傍名牌”行为。(宗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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