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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仑苏”不能随便叫 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受维护
来源:《中国工商报》 时间:2009-01-23
前不久,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牛集团)对其液态奶产品“特仑苏”享有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得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工商局和当地两级人民法院的维护,一家以特仑苏作为企业名称的乳制品企业已被当地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据了解,呼伦贝尔特仑苏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仑苏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成立后开始销售特仑苏纯牛奶。2008年1月,蒙牛集团向呼伦贝尔市工商局投诉,认为特仑苏公司使用特仑苏企业名称的行为侵犯了其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请求工商部门予以查处。
呼伦贝尔市工商局经调查认为,蒙牛集团的液态奶产品“特仑苏”先后被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在内的三级工商部门认定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特仑苏公司将特仑苏作为企业字号、商品名称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据此,呼伦贝尔市工商局于2008年2月1日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特仑苏公司在15日内变更企业名称。
特仑苏公司对上述决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维持呼伦贝尔市工商局的行政决定后,该公司仍不服,于2008年7月向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特仑苏液态奶具有较高知名度,已成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蒙牛集团申请注册特仑苏商标在前,特仑苏公司申请注册企业名称在后。法院判决维持呼伦贝尔市工商局的行政决定。特仑苏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年12月18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审判决后,特仑苏公司因未主动申请变更其企业名称,无法通过年检,于2008年12月31日被呼伦贝尔市工商局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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