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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商局与银行联合出台新规 商标专用权可“换”钱
来源:《法制日报》 时间:2009-03-25
如果企业的房产、设备等不动产已经抵押过,现又需融资怎么办?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可破解中小企业资金不活,融资渠道不畅等问题。3月24日,浙江省商标权质押融资全面启动,浙江省工商局、人民银行杭州支行率先联合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暂行规定》,帮助企业盘活无形资产,缓解“融资难”问题,支持和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加快转型升级。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以其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物,从银行取得贷款的融资模式。据浙江省工商局统计,浙江拥有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112件,名列全国前茅;浙江省著名商标2109件,是全国最多的省份;证明商标68件,位居全国首位;注册商标33.8万件;国际商标注册2.9万件,位居全国前列。这些无形知识产权如果能化为有形资金,可谓“钱景”诱人。
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启动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帮助企业克服经济下行的压力,继续获得发展的措施,同时这也将极大地激发企业自主创牌的积极性,对促进企业积极运用商标品牌开拓占领市场,都将起到促进作用。(姚芃 沈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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