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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两家“樊记”争斗不休
来源: 《中国工商报》 时间:2010-05-20
一场已持续了10多年的樊记商标争夺战,没有随着樊记商标注册成功而偃旗息鼓,反而逐渐升级。近日,西安樊家腊汁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将西安樊记腊汁肉店起诉至西安市有关法院。据了解,起诉时间离樊记腊汁肉店拿到樊记商标注册证的日子还不到3天。
据介绍,1925年,樊凤祥父子开始在西安南院门一带沿街叫卖腊汁肉,1926年樊家将盘下来的店铺取名为义茂春(樊凤祥的别名为茂春)。1956年公私合营时,该店正式挂牌称为樊记腊汁肉店,开始在西安竹笆市56号经营,樊氏父子以172元入股,并成为店内员工,樊凤祥任总经理。后来,随着樊氏父子相继去世,樊记腊汁肉店里再无樊家人,但该店一直在竹笆市经营至今。
据西安市大华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赵来锁介绍,1982年,樊家第三代传人樊少华重操旧业,在西安市内开店。1992年该店恢复了义茂春字号,取名为西安市莲湖区义茂春樊家腊汁肉铺,后更名为西安樊家腊汁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993年,该公司先后注册了义茂春和樊家商标。1996年1月29日,樊少华申请注册樊记商标。樊少华申请注册樊记商标一事引起樊记腊汁肉店的上级单位——西安市碑林区饮食公司的重视。樊记腊汁肉店立即提出商标异议申请,认为樊少华的商标申请注册是不正当的抢注行为,理由是樊记商标不应归樊家腊汁肉公司所有,因当年公私合营时,他们也曾向相关部门提出樊记商标注册申请。
赵来锁指出,2001年6月,经西安市碑林区商贸局批准,樊记腊汁肉店划归至大华饭店管理,2004年2月该饭店改制,隶属于西安市大华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从1996年起,双方就开始了一场长达10多年的商标权争夺战。
今年2月22日,这起老店商标之争有了明确结果,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樊家腊汁肉公司将在西安地区享有一定知名度的樊记商标申请注册,已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情形,因此裁定其于1996年申请的第1031148号樊记商标不予核准注册。樊记腊汁肉店随后也提出樊记商标注册申请。
赵来锁表示,拿到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樊记商标注册证,他终于放下背了10多年的包袱。资料显示,1993年,樊少华注册的樊家、义茂春商标,于1995年进行无形资产评估,当时估值为178万元。
据介绍,陕西省现有老字号企业50多家,分布在餐饮、食品、酿造、医药、居民服务等行业。西安的多家老字号企业经1956年国家大规模公私合营,现集中于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该公司下属企业中被授予中华老字号称号的有10家。
陕西省工商局一位负责人指出,历史悠久是老字号企业的最大特点,也是其最大的优势。老字号企业要发挥无形资产的优势作用,只有一个途径,就是以商标为基础,制定详细的商标发展战略,确权、用权和维权。
一些西安市民表示,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大家关心的是哪家的产品味好、质优、价廉。当年老字号企业也是靠着这些因素才逐渐赢得百姓的口碑,树起传承百年的金字招牌。不管最终谁被认定是正宗,只有坚持味好、质优、价廉,才能真正赢得市场,普通消费者也会用口和腿来决定自己的选择。(陈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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