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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破获侵犯耐克服饰商标专用权案
来源: 《法制日报》 时间:2011-01-22
记者今日从公安部获悉,山东省青岛市公安机关日前根据海关方面提供的线索,一举破获“亮剑”行动以来山东全省首起涉外侵犯知识产权案,涉案金额达30余万美元。
据介绍,2010年12月6日,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经侦大队接黄岛海关移送案件线索称:潍坊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报关出口的5600余件针织帽子和2700余套件化纤制梭织男式运动套装,涉嫌侵犯耐克国际有限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接报后,黄岛警方调查发现,潍坊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当地某服装厂系同一人经营,并证实涉嫌制造假冒耐克服装的公司就隐匿在该服装厂内。
随后,民警对涉案服装厂进行搜查,扣押了175箱已经生产好的待售假耐克服装、5箱假冒的“NIKE”及勾形商标,并对服装厂经营者金某采取了强制措施。
金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韩国人李某委托其生产假冒耐克服装的犯罪事实,并交代服装所佩假耐克商标是其联系山东即墨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制作的。
警方随即找到了隐匿在即墨市兰家庄的涉案印刷包装公司,依法扣押已经印刷好的假冒耐克勾形商标10余万套以及商标的印刷版、用于制作商标样本的电脑主机等物证,控制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徐某。
2011年1月8日,民警又抓获了准备外出的韩国人李某,依法对李某的公司进行搜查,查获了日本某公司向其订购假冒耐克商标的运动装、T恤衫、针织帽子的订单以及伪造的耐克服饰销售授权证明以及李某联系潍坊某服装公司进行生产的犯罪证据。
经过进一步审查,警方掌握了生产假冒耐克商标针织帽的公司系位于山东胶州市的青岛某制帽有限公司。1月9日,警方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某抓获,并当场将假冒耐克针织帽730余顶、假冒耐克商标1700余枚及假冒耐克商标的包装袋1200余个依法予以扣押。
至此,潍坊某贸易有限公司自2010年7月报关销售假冒耐克商标的服装及针织帽七宗,涉案价值30余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00余万元的特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顺利告破。(记者 周斌 见习记者 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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