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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项目频遭商标抢注

来源:《广州日报》  时间:2009-09-07


  作为中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小榄菊花会”、“小榄菊花”、“小榄荼薇花”、“菊城”、“菊社”、“菊娃”和“醉龙”、“醉龙宴”、“醉龙舞”、“醉龙馆”等“非遗”项目均已提出申请商标注册,并都在近日获得批准。“以政府或镇属企业的名义申请注册非遗商标,是对传统文化一种最直接的保护!”中山某商标注册专家昨天告诉记者。 

  “菊城”“醉龙”曾被私企抢注 

  2004年8月31日,广西人罗某和小榄镇某彩印厂在第25类服装、内衣等商品上抢注“菊城”商标和在第33类含酒精饮料上抢注了“荼薇”商标。 
  其中,被抢注商标“菊城”在商标公布之后,中山市小榄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同时和抢注人罗某协商,终于在2008年12月31日将商标转让给中山市小榄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而国家商标局也于今年6月17日核准“菊城”商标的注册。 
  “荼薇”就不那么幸运了,由于2005年4月21日商标公告时没被政府发现,之后获得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之内,其他个人和企业想用“荼薇”来命名自己生产的酒类产品都不可能了。 
  记者同时了解到,中山市三乡镇的自然人陈某,早在2006年5月就申请注册“醉龙;LAKE WOOD”和“醉龙;SEY-CHEL”两个商标,分别为第32类(啤酒矿泉水、豆奶等)和第30类(糖果、饼干等);而两个商标均在今年获准使用。 
  而在广东省内,也发生过个人尝试注册“双黄莲蓉”和“双黄莲”为注册商标被驳回的案例,还有入选广东省非遗的“九江双蒸”酿造技艺,有企业表示早已成功注册了“九江双”和“玖江双蒸”商标。 

  众多“非遗”均未商标注册   

  记者了解到,除了小榄菊花会和醉龙舞,中山咸水歌、沙溪凉茶、南朗崖口飘色都已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而鹤舞、白口莲山歌、黄圃飘色、黄圃麟麟舞等进入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此外,还有一批历史文化民俗项目入选了市级保护名录。 
  “中山市的‘非遗’相当多,可是有意识申请注册商标保护却很少,就算是‘菊花会’和‘醉龙’也是在发现有人抢注之后才考虑注册的。”中山市商标注册专家廖俊铭告诉记者,“甚至连沙溪凉茶如此商业化的‘非遗’都还没有申请商标注册,隐患是很大的。” 

  专家意见 申请“地理标志”可缓解商标抢注压力 

  身兼中山市黄圃食品腊味商会秘书长和黄圃飘色艺术协会会长的苏照恩向记者介绍了保护非遗的“诀窍”,就是尽快申请成为“地理标志”,“申请成为国家或者省一级的‘地理标志’之后,所有抢注的商标一旦公示出来,就会被国家或省叫停。” 
  在合理利用商标注册保护“非遗”文化方面,廖俊铭认为,防止非遗商标被抢注,应注意三点:第一,迅速注册和注册到位,增加商标的注册量和多类别注册;第二,加强商标监测;第三,注意对使用证据的收集与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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