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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审终了 华军商标专用权重回华军凌公司手中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时间:2011-05-20
北京华军凌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北京奥蓝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华军软件园)商标行政纠纷二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做出终审判决,"华军"商标中42类和35类仍为北京华军凌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华军网)专用。该纠纷案历时4年终于尘埃落定,华军商标专用权重又回到注册人华军凌公司手中。
据了解,1998年华军以自己的名字创办了华军网www.huajun.com(huajun.com域名于1998年9月30日注册),并于1999年10月10日注册了华军凌公司,同年10月20日在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华军huajun"商标42类、35类、41类。
其中,"华军huajun"商标42类指饭店、医疗诊所、公共卫生浴、法律服务、研究和开发(替他人)、室内装饰设计、服装设计、写作编辑、计算机软件设计、新闻报导;35类指样品散发、商业信息、拍卖、职业介绍所、商业场所搬迁、计算机数据库信息系统化和会计;41类指培训、组织体育比赛、收费图书馆、图书出版、无线电和电视节目制作、动物园、经营彩票。
华军网自开办以来定位为爱国资讯网站,影响较大,海内外日访问量多达四、五万人次。一些知名媒体也纷纷与该网站链接,这使得"华军"商标在网上拥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商业价值。
华军商标作为一个拥有10多年历史的老商标,已在全国形成了较高知名度和巨大市场商业价值。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100多家公司或商业实体正在使用"华军"字样作其品牌。
2007年1月,北京奥蓝德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华军"商标自2004年至2007年间未使用,申请予以撤销"华军"商标,由其注册。
2007年1月19日,商标局受理了北京奥蓝德公司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请求撤销复审商标的申请。
2008年5月21日,商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决定:撤销复审商标,并予公告。
华军凌公司不服该决定,于2008年6月16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2010年3月1日,商标评审委员会再次作出撤销复审商标的决定。
对于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华军凌公司仍然不服,于是以一纸诉状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状告商标评审委员会及第三人北京奥蓝德公司。
法庭上,华军凌公司提供了这三年中大量使用"华军"商标的相关证据。
经查证,北京奥蓝德公司注册时间为2004年10月10日,2007年以前,该公司在没有申请任何商标的情况下就开始使用"华军"商标,事实上,北京奥蓝德公司侵犯了华军凌公司的"华军"商标专用权。二审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维持原判。
胜诉后,华军凌公司表示,保留对商标专用权侵权者给自己造成的损害,继续行使维权行为的权利。(记者 许跃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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